古籍库 集部
(汉书冠军属南阳郡魏书官氏/志云嗢石兰氏后改为石氏)
夫人讳某乐陵人也晋司徒乐陵公苞后子孙就封因
即家焉(乌石兰氏其先本姓石氏晋石仲容之后也晋/书曰石苞字仲容渤海南皮人也武帝践阼拜)
(大司马进封/乐陵郡公)扶风旧城犹存铁市河阳故墅尚馀金谷
(世语曰初青龙中石苞鬻铁于长安得见司马宣王宣/王知焉后擢为尚书郎历青州刺史镇东将军晋书曰)
(苞有六子少子崇崇有别馆在河阳之/金谷一名梓泽送者倾都帐饮于此焉)或寓燕邮仍仕
代郡祖行代郡尹父魏司空兰陵郡公司空佐命魏朝
少傅丞凝周室并为大族俱蒙赐姓秦晋匹也是曰通
家(司空谓 穆亮 太傅谓于谨魏官氏志太和十九年诏/令 (第 22a 页)
司空穆亮 等详定北人姓于是升降区别矣周书)
(孝闵践阼于谨迁太傅魏恭帝元年谨平江陵以诸将/功高者为三十六国后次 (第 22a 页)
夫人讳某乐陵人也晋司徒乐陵公苞后子孙就封因
即家焉(乌石兰氏其先本姓石氏晋石仲容之后也晋/书曰石苞字仲容渤海南皮人也武帝践阼拜)
(大司马进封/乐陵郡公)扶风旧城犹存铁市河阳故墅尚馀金谷
(世语曰初青龙中石苞鬻铁于长安得见司马宣王宣/王知焉后擢为尚书郎历青州刺史镇东将军晋书曰)
(苞有六子少子崇崇有别馆在河阳之/金谷一名梓泽送者倾都帐饮于此焉)或寓燕邮仍仕
代郡祖行代郡尹父魏司空兰陵郡公司空佐命魏朝
少傅丞凝周室并为大族俱蒙赐姓秦晋匹也是曰通
家(司空谓 穆亮 太傅谓于谨魏官氏志太和十九年诏/令 (第 22a 页)
司空穆亮 等详定北人姓于是升降区别矣周书)
(孝闵践阼于谨迁太傅魏恭帝元年谨平江陵以诸将/功高者为三十六国后次 (第 22a 页)
礼,感痛弥深。(《魏书·礼志》三、《通典》八十。案:此即《本纪》所载,而文小异,故并录之。)
诏 答穆亮
苟孝弟之至,无所不通。今飘风亢旱,时雨不降,实由诚慕未浓,幽显无感也。所言过哀之咎,谅为未衷, ……可垂之文,示后必令迁之。(《魏书·礼志》一。经始明堂,改营太庙,诏云云。又见《通典》四十七。) 答穆 亮诏
理或如此。比有间隙,当为文相示。(《魏书·礼志》一 。长乐王穆 亮等奏言,七庙无宜阙一,无王以自待。诏云云。)
诏 答穆亮
苟孝弟之至,无所不通。今飘风亢旱,时雨不降,实由诚慕未浓,幽显无感也。所言过哀之咎,谅为未衷, ……可垂之文,示后必令迁之。(《魏书·礼志》一。经始明堂,改营太庙,诏云云。又见《通典》四十七。) 答穆 亮诏
理或如此。比有间隙,当为文相示。(《魏书·礼志》一 。长乐王穆 亮等奏言,七庙无宜阙一,无王以自待。诏云云。)
得轻信,其言虚长侥伪不实者,诉人皆加「传旨问而诈不以实」之坐,选官依「职事答问不以实」之条。令司空公 穆亮
、领军将军元俨、中护军广阳王嘉、尚书陆等详定北人姓,务令平均。随所了者,三月一列簿帐,送门下以闻。
与夺也。(《魏书·高阳王雍传》,雍除相州刺史,高祖诫雍。)
诫河南王干(太和十七年六月)
司空穆 亮,年器可师;散骑常侍卢渊,才堪询访;汝其师之。(《魏书·赵郡王干传》。太和九年封河南王,及车驾南伐
诫河南王干(太和十七年六月)
司空穆 亮,年器可师;散骑常侍卢渊,才堪询访;汝其师之。(《魏书·赵郡王干传》。太和九年封河南王,及车驾南伐
心,愿存臣表,徐观从验,赏罚随焉。(《魏书·陈建传》。高祖初,建与侍中尚书、晋阳侯元仙德,殿中尚书、 长乐王穆亮,
比部尚书、平原王陆睿密表。)
陆丽
丽,代人。太武帝时,赐爵章安子,迁南部尚书。文成即位
陆丽
丽,代人。太武帝时,赐爵章安子,迁南部尚书。文成即位
逆首奔溃。今乘机电举,当屠此城,遂平吴会,吊民伐罪。幸时归款,自求多福。(《魏书·孔伯恭传》) 穆亮
亮字幼辅,初字老生,代人。太尉宜都公穆崇玄孙。献文时为侍御中散,尚中山长公主,拜驸马都尉,封赵郡 ……,礼教并宣,孝慈兼备,普天蒙赖,含生幸甚。(《魏书·穆崇附传》。文明太后崩,已过期月,高祖毁瘠犹甚。 穆亮 表。)
奏七庙无宜阙一
升平之会,事在于今。推功改德,实如明旨。但七庙之祀,备行日久,无 ……俚衷)如此」。不敢不言。(《魏书·礼志》一。太和十五年四月,改营太庙。诏阙一庙,无主以自待。司空公、 长乐王穆亮 等奏言。又见《通典》四十七。)
上言从李彪魏为水德议
臣等受敕,共议中书监高闾、秘书丞李 ……晋为水德。(《魏书·礼志》一。太和十四年,高闾议魏承秦为土德,李彪、崔光议魏承晋为水德。十五年正月, 长乐王穆亮 及陆睿、王元孙、冯诞、游明根、邓侍祖、李恺、郭祚、卫庆、封琳、崔挺、贾元寿等言。)
穆绍
亮字幼辅,初字老生,代人。太尉宜都公穆崇玄孙。献文时为侍御中散,尚中山长公主,拜驸马都尉,封赵郡 ……,礼教并宣,孝慈兼备,普天蒙赖,含生幸甚。(《魏书·穆崇附传》。文明太后崩,已过期月,高祖毁瘠犹甚。 穆亮 表。)
奏七庙无宜阙一
升平之会,事在于今。推功改德,实如明旨。但七庙之祀,备行日久,无 ……俚衷)如此」。不敢不言。(《魏书·礼志》一。太和十五年四月,改营太庙。诏阙一庙,无主以自待。司空公、 长乐王穆亮 等奏言。又见《通典》四十七。)
上言从李彪魏为水德议
臣等受敕,共议中书监高闾、秘书丞李 ……晋为水德。(《魏书·礼志》一。太和十四年,高闾议魏承秦为土德,李彪、崔光议魏承晋为水德。十五年正月, 长乐王穆亮 及陆睿、王元孙、冯诞、游明根、邓侍祖、李恺、郭祚、卫庆、封琳、崔挺、贾元寿等言。)
穆绍